我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着力抓好立案、信访方面的工作,坚持和完善规范服务、亲民服务、效能服务和全天候无假期服务,切实发挥司法为民的服务窗口作用,热情为人民群众服务,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使立案庭成为展示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道亮丽风景和传播职业道德的窗口。使我院的社会公信度大幅度提升,得到了领导机关、各有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赞扬,并为我院赢得了诸多荣誉。
清丰法院立案庭现有成员6名,平均年龄31.3岁,35岁以下青年所占比例为50%;6名成员均为本科以上学历。2007年度,立案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两项荣誉称号;2008年7月,立案庭的事迹和工作方法得到了中共濮阳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在《濮阳政法动态》上发表文章予以专题报道。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经常过问有关立案、信访工作,对于一些重大案件,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落实有关工作,院长亲自接待当事人,亲自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主管院长坚持全方位开展工作,亲自带领干警做好立案、信访工作,坚持全院上下齐抓共管,对事人提出的法律咨询等问题,能解答的马上解答,能处理的马上处理,能协调的马上协调。二是在每年的年初工作计划中都统一作出部署,分工到人,审查立案、排期开庭、送达法律文书、司法统计、审限跟踪催办、上诉案件移送、上级法院调卷、信访接待、信访案件转办督办等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办理。
二、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一是加大投入。根据立案和信访“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标准,该院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原立案庭地方狭小,不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实际,在建设资金紧张不利的情况下,建设了一个面积达150平方米的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总体布局合理,达到了“位置醒目,标示明确,功能齐全,环境舒适”的规范化敞开式立案大厅;为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我院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诉讼须知、法律常识、诉讼费收费办法、当事人诉讼风险等;安装了监控设施,将各个重点部位置于监控之下,维护了审判秩序、院内安全,也保证了来院诉讼群众的安全。
二是方便为民。与立案有关的诉讼指南,当事人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排期开庭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首接责任制度,案件审限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上墙公示,让当事人便捷地了解到法院诉讼的相关诉讼信息,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接受群众监督;桌椅、电话机、饮水机、水杯、笔纸、老花镜等一应俱全,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当事人,使其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提升司法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庭先后建立健全了案件流程管理、审限跟踪催督办、接待来访登记、大案要案报告等制度,实行院、庭长周二联席接待制度。强化审判流程管理职能,全面推行案件随机跟踪监督、统一排期、统一送达、统一开庭、统一催督办。杜绝了法官挑案件,当事人挑法官的现象出现。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对新型、复杂、重大、疑难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实行合议讨论制度,确保立案质量。司法统计工作准确及时、无差错,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每月对各业务庭收结案件数量、案件性质、结案方式及每位审判人员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以督促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文明接待。我们坚持文明接待来访群众,热情为群众服务,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暖心,一杯开水相待,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咨询,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告状难”、“不会告”等问题,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是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制度,实现导诉、立案、接访、咨询、查询的“一站式”服务,认认真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到接待服务热心,了解情况细心,帮助指导耐心,排忧解难真心,一视同仁不偏心,服务工作不分心。今年,立案庭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320余人次,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解答,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四是扎实有效工作。在工作中把公正和规范意识贯穿于日常的立案信访工作中,使工作不流于形式,不摆花架子,狠抓制度建设,把工作细化到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形象建设、流程管理、立案信访等方面。使该庭的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既扎扎实实,又健康有序地发展。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是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先后开辟了金融机构、赡养纠纷、农民工追讨欠薪、弱势群体等诉讼无障碍“绿色通道”,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一简二优三保四救”,使司法救助落到实处。“一简”即简化立案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二优”即对困难群众安排专人进行立案指导,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优先办结立案手续,优先送达司法文书;“三保”即对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案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案件能够顺利执行;“四救”即对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费。
四、倡导庭前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目标
该庭积极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省时”的庭前调解模式,扩大简易程序调解范围,加大庭前调解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对受理的案件,由立案人员审查后,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民商事案件,及时移送速裁调解庭。调解达成协议的,即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的,及时移送审判庭审理,极大地缩短了办案周期。2008年10月,该院在立案庭设立了“温馨调解室”,推出以人为本的“温馨调解工作法”,到目前共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63件,结案63件,其中调解结案61件,撤诉结案2件,调撤率达100%,平均审结时间4天,全部案件已及时履行,所调解的案件无一反悔,无一申诉,无一上访,既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缓解了执行工作的压力,实现了即收即调,即调即结,真正达到止争息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五、强化息诉息访意识,涉诉信访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行案件评查关口前移,所有案件在判决之前,要先予评查,并严格差、错案追究制度。二是完善调解制度。建立诉讼调解的激励机制,激发法官的调解积极性。2008年,该院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6.79%,刑附民案件调撤率达87.6%,呈现出“调解结案率上升,服判息诉率上升,申诉上访率下降”的良好局面。三是推行判后答疑制度。主审法官坚持在宣判时为当事人释疑,从心理上消除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真正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四是设立执行专项救助金制度。多方筹措资金20余万元,用于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司法救助。2008年,该院共收到上级交办涉诉上访案件27件,办结25件,办结率为92.6%,其中息诉23件,进入再审程序2件,息诉率占涉法上访案件的85.2%,另外2件已制定措施正在积极办理,未出现因工作失误而引发的集体访或到省市机关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