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进一步增强企业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要坚持制裁违法与保护增长相促进,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水平;要坚持化解矛盾与维护稳定相适应,进一步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009年3月21日在广西法院调研时的讲话
“是法院让我们有了活干,孩子的学费又有着落了”, 企业工人激动地说;“是法院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救活了我们啊!”企业经营者也感言道。这是清丰县企业对法院工作评价的点滴。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只有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针,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竭力扶持、引导、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才是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清丰县法院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今年服务企业28家,收到下岗职工感谢信56封、锦旗6面,挽回企业损失133万元。
保全快 积极追回企业救命钱
依法迅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该院追求的价值指标。清丰县法院在审理企业案件时牢牢把握“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风险”原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调解力度,依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金融债权。原告清丰县豫杰棉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保利时化工(山东青州)有限公司签定了二氧化硫脲采购合同,约定货到30天内付清货款40万元,但被告在接到原告的货物后分文未付,经催要后无果。于是原告于2009年1月6日诉至法院,该院同日作出受理决定。经调查被告法定代表人已下落不明,且被告有转移财产的迹象,该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即刻赶赴山东青州,对被告保利时化工(山东青州)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青州支行的帐号进行了冻结,促使被告积极应诉并及时清偿了所欠原告的货款,为原告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该公司顺利恢复生产。当企业负责人拿到货款后感言道:“对于我们小厂子来说,这真是我们顺利生产的救命钱”。
原告山西省晋城市科尔煤层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濮阳市恒邦石油机械化工有限公司签订钻探机械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提供SY2000型石油钻机一套。原告依约支付给被告方预付款35万元,被告未依约向原告方提供石油钻机。2008年下半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原告业务受挫,经济陷入困境,多次找被告协调,被告法定代表人却避而不见。2009年4月15日,原告诉至该院,为尽快使原告企业正常运转,该院在受理案件的第二天就将诉状及有关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并在庭审前积极同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到被告未依约供货是因为在其采购石油钻机部件准备生产时,原告却通知被告方要求对石油钻机的主要部件的规格进行变更,给被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对损失的负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了解实情后,办案法官利用“背对背”调解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避免了直接冲突,最终促使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主动放弃合同的违约金36.5万元,被告将预付款35万元在一个月内付清原告,该案顺利审结,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慎破产 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生活保障
审理破产案件,既是调整社会关系,恢复经济秩序的需要,同时又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清丰县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做到对无望起死回生企业的迅速依法破产,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对有发展潜质企业,做到千方百计扶持,竭尽全力保护。
1997年3月20日,清丰县烟糖酒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清丰县支行贷款15万元,清丰县百文交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借款期限6个月,烟糖酒公司到期未还。2002年5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清丰县支行向清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丰县烟糖酒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清丰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清丰县烟糖酒公司偿还中国工商银行清丰县支行本金15万元,并支付利息,清丰县百文交电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经债权转让,郝俊华成为清丰县烟糖酒公司、清丰县百文交电公司的合法债权人。截止目前,债权本息合计人民币58万元,在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清丰县烟糖酒公司被裁定破产清算,清丰县百文交电公司也未能给付郝俊华欠款。郝俊华于2008年11月13日以烟糖酒公司和百文交电公司承担连带债务为由,向清丰县人民法院申请百文交电公司破产清算,以偿还其债权。经审查后认为清丰县百文交电公司不符合破产条件,对郝俊华的破产申请裁定不予受理。首先,百文交电公司只是债务担保人,主债务人清丰县烟糖酒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郝俊华完全可以向清丰县烟糖酒公司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通过破产还债程序使其债权得以清偿,不足部分再向清丰县百文交电公司追偿;其次,百文交电公司现有的资产足以清偿对外债务,只是有些资产不能变现,有此资产有产权纠葛,这些工作公司清理完毕后,完全可以清偿郝俊华的个人债权;再次,郝俊华的债务不足清丰县百文交电公司债务的2%,其他债权人也不同意郝俊华的破产申请。同时受金融危机影响,百文交电公司目前经营上虽存在一定的困难,但该公司正通过各种措施扩大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收入,日后有偿还能力。鉴于此,法院不同意破产申请,避免了300余名职工下岗,维护了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巧执行 真正保持企业生命力
依法审判和执行是法院的根本职能,清丰县法院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执行理念,讲究执行艺术,注重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为企业排难,为申请执行人着想。清丰法院聚焦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执行案件中,不是简单的以案办案,而是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用足用活法律手段,救活企业。濮阳市凯利化工厂在岗职工300余人,因拖欠他人贷款被起诉,要求偿还执行标的共20万元。该院前去执行时了解到,该厂刚搬新址,又投产了一个新项目,占用资金较大,暂时出现履行贷款能力不足。为让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多次找到申请执行人,向其讲明,如果强制执行查封机器设备,存在日后拍卖变现难度大,且贷款及利息存在不能全部偿还的风险。最后,由工厂提供执行担保,达成执行和解,按该厂产品销售数量的一定比例进行提成,该贷款于2009年2月如约履行完毕,有效避免了该厂机器变卖,甚至停产,工人下岗的局面,真正做到了执行一个企业,不仅要执结案件,更重要的是要搞活一个企业。
濮阳市濮兴源公司清丰分公司地处沙滩地带阳邵乡,是一家以毛巾生产为主的私营企业。2008年11月,该厂货车送货至郑州市郑汴路时发生交通事故,经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该厂赔偿受害人共计15万元。管城区法院委托我院执行。在执行中调查得知,该厂受市场规律的影响,大量产品积压,近期销售量不高,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不足以偿还被害人全部损失,对方要求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考虑到该公司雇佣了当地120余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强制执行就意味着这些劳动力的下岗,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执行干警做了大量思想工作,采取执行和解方式,最终使受害方同意延期履行。2009年3月,该公司对15万元损害赔偿全部履行完毕,既实现了公司正常运转,又维护了受害人的权益。
重服务 主动陪伴企业过冬天
只有深入企业认真调研,才能针对性地更好地服务企业,才能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的社会导向作用。清丰县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本着“防患于未然”原则,全方位为企业服务。首先院党组成员坚持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年初,深入企业进行调研,走访了濮阳市晟泰板业有限公司、双飞巾业有限公司、清丰县华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详细了解了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急需法律援助的建议。其次组建巡回法庭,深入企业咨询。帮助审查经济合同50余份,针对企业生产、管理、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6条。再次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主审经济案件的资深法官定期进企业讲授物权法、合同的订立与生效、怎样防范合同诈骗等法律常识,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经营理念,减少市场风险,有的放矢地“授之以渔”。今年共到企业上法制课10场次,听讲人数1000余人,增发各类宣传材料1200余份,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