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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法院坚持“四结合”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2 08:21:54


    为展示南乐法院良好作风、体现良好形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现人民法官为人民本色,南乐县法院坚持“四结合”积极开展2011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一是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加强班子建设结合起来。南乐法院党组成员自觉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的学习、经验积累,并努力提高准确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协调工作关系的能力。真正把心思用到工作上,把精力用到抓落实上,扎扎实实地把工作推向前进。

    二是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南乐法院通过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在加强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大力培养全体干警的服务意识、务实作风和创新精神,真正做到思想上“三个至上”,工作上“人民法官为人民”。

    三是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南乐法院综合治理和优化环境工作结合起来。从目前来看,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南乐法院在硬件建设上还有一定差距,很多硬件需要加强,“净、齐、美、绿”的标准还不够高,文体活动场所还需要改建。要通过整改落实,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优美的环境。

    四是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丰富干警文化娱乐生活结合起来。目前,南乐法院精神文明创建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宣传氛围还不浓厚,需要全员动员,把创建工作推向新的高潮。要坚持从优待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多想些办法,多办些实事,为干警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南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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