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畅通廉洁司法监督渠道,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自2011年3月份开始,范县人民法院继续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并对原制度进行了完善。该监督卡实行一案一卡,立案时随案发放,监督卡明确告知了当事人对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方式与监督内容,记载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当事人可就法官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每一个环节是否存在违反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并可直接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反馈,受到群众好评。为让当事人了解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规定,在监督卡背面附有规定的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