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处的造字圣人仓颉故里、马颊河畔——南乐县城,有一位深受百姓爱戴的“知名法官”,她以其杰出成就被人们冠以诸多“美名”:人民群众称她是伸张正义的“青天法官”,政法同仁称她是法律系统的“审判专家”,政府表彰她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她叫王丽婷,1965年12月出生,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一位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的资深法官,一位有着二十四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一位仪表端庄、举止高雅的现代职业女性。她1985年到法院工作,先后多次立功受奖,连年被评为市、县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曾参加首届濮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报告团;1995、1996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获省、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濮阳市模范执法干警;1999年被濮阳市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先进个人;2001、2002年被评为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2004年被濮阳市委授予“五好”党员;2006年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09年被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评为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如此佳绩,使得她在全市的法官队伍中脱颖而出。
弃政从法 演绎法官人生
1985年,在福堪乡人民政府担任妇联会主任的王丽婷调至法院工作,许多人都说,以她的条件和能力,留在乡政府工作会更有发展前途。但对天平的向往使她依然弃政从法且至今无怨无悔。初到法院,她暗暗鼓励自己,一定要做一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年仅20岁的她被安排到法院刑庭任书记员,从没见过手铐、脚镣、监狱、罪犯、刑场的她从此与审判结下了不解之缘,和众多刚入院的同事一样,当时的她对于法律知之不多,她深知要想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仅有忠诚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刻苦钻研业务,具备高深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于是,她从迈进法院的那一天起,就拜老庭长、经验丰富的同事为师,虚心好学,孜孜以求,在困难和严厉面前,她表现出了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勤勉敬业地工作,尽心竭力地付出。当年8月,该院审理一起影响较大的李某某犯诈骗罪案件时,她担任案件的法庭记录,一天下来,她整整记录了87页,无一遗漏和失误,毕庭后,拿笔的右手已固定成了握笔状,久久不能直伸,公诉人、辩护人都说:“真跟录音机录的差不多”。正是凭着这样坚定的信念、刚强的意志、顽强的毅力和永不服输的劲头,她从书记员一步步走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法院副院长。
她的法官生涯是从1987年夏天开始的,在走上审判庭独立办案的当年,便实现了年结案达100多起,首创县法院个人办案数量之最。办案中,她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有一次,她主审的一起贪污案,卷宗材料复杂,证据真伪难辨,证据复核期间,有人放言,“要是再去调查,就放狗咬伤她。”恐吓未能吓倒她,为查清事实,她和庭里同志一起对多个关键证据进行了复核,庭审如期进行,从上午八时持续到下午四时许,偌大的审判庭被挤得水泄不通,整整八小时的庭审过程,当审判长当庭宣告被告人无罪时,旁听群众竞忘情的举手鼓掌,从人们溢满信任和感激的目光里,她读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读到了职业的神圣和国徽的尊严。事后,当事人向她敬送两块大匾,上书“当代青天”。
1996年8月,她被任命为刑庭副庭长后,更是以惊人的热情与毅力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带领全庭同志大胆实践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同时,积极探索人性化审判新路子。
多年来,她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近2000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上访、缠诉。在二十余年的审判工作中,她时刻牢记法律高于一切的神圣职责,始终如一地秉公执法,默默无闻地敬业奉献。在办案中,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被告人地位显赫,还是普通群众,她都能以无私无畏的精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审判的公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的正气之歌,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审判业务技能,赢得了院党组和法官们的一致好评,被辖区百姓亲切的称为“青天法官”。
倾注调解 弹奏和谐乐章
王丽婷在审理案件中,总是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高度出发,不但关心案件本身的审理情况,还关心案件所涉及矛盾纠纷的背景,往往通过一个案件的调解,化解双方多年的积怨,解决双方的多起争端。公心、耐心和热心,是她一贯办案风格,也是她得以调解成功的唯一诀窍。2001年她承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自诉人王某与被告人张某是邻居,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通过调查,她了解到这起纠纷的来龙去脉:王某想加高院墙,张某受习俗影响,认为会在风水上压倒自己,便数次干涉,王某亦不甘示弱,强行砌砖垒墙,两家人为此大打出手,殴斗中,王某面部受伤,此外,她还了解到两家族间还存有其他纷争。这样的案件就事论事判决会很简单,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将被告人张某绳之以法就可以了,但双方的矛盾并不能得到根本化解,可能还会出现新的纠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促使她一定要调解解决此案,庭审后,她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细心沟通,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她说:“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你们这样争来争去多伤感情啊,让子孙后代如何相处呢。”她那随和的态度,通俗的语言,真诚的笑容,还有关切的表情,终于感化了当事人,这起案件最终调解结案,自诉人撤回了诉讼。案件审结后,自诉人和被告人都拉着她的手,激动的说:“是您让我们由仇家变成了一对好邻家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原、被告双方的对立情绪往往较大,调解可能性较小,尤其在被告羁押的情况下,更是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她坚实既有利于被告人安心服刑改造,又有利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积极创新调解方法,讲究调解艺术,公平地调整双方的利益,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委会以及亲朋好友,特别是对说情人和诉讼代理人等社会方面的力量,使民事赔偿部分得以调解解决,从而消除了矛盾。由于她判前释法工作到家,承办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高达96%,调解后的自动履行率达到100%,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多年的审判实践,使她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策略与技巧。望闻问切、巧用说情人、釜底抽薪等看似与处理案件无关的策略,都被她活灵活现地用到了调解工作中。好多看似复杂的案件,她总能准确地把握双方当事人心理,敏锐地发现调解的切入点、平衡点,四两拨千斤,化干戈为玉帛。在一次演讲中,王丽婷这样说道:“与其拼命去做超越自己能力的事情,不如在自己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做到最好。”她也就是这样去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把调解工作做到最好,最大限度的保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于是,在她的主持下,经历过三次法医鉴定的刑附民人身损害赔偿案和解了、有着多年积怨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撤诉了、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了······
一身正气 建树清廉本色
“公生明,廉生威”。这是她的工作信条。她始终认为,只有严肃执法、廉洁办案,把公仆的位置摆正,把路走正,以廉洁勤政感人,用公正高效服人,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心。2003年,她办理的一起赵某某等十被告人盗窃、销赃、强奸妇女、拐卖妇女、敲诈勒索、诈骗一案,卷宗六册,她熬了几个通宵认真阅读并审查了全部材料后,发现此案审级不应是基层法院,当她欲拟意见向院领导汇报时,却意外的收到了被告人亲属辗转送来的贵重礼品,求其网开一面,说:“都是本县的,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必这么较真”。她坦荡地说,我没有能力去办理管辖范围外的案件。事情过后,她仍然按照程序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并草拟出退回公诉机关的意见,后该案被移交到市人民检察院,三名被告人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其余几名被告人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从而避免了重罪轻判现象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王丽婷常常这样比喻:一个刑事案件,就好像是一只风筝,如果由一根线牵着,它就能平稳地飞翔,但是如果由几根线牵着,再想如此地飞就难了。在现实中,这个“风筝”常常被几根“线”牵动,也可能是亲朋好友,也可能是同乡同学,也可能是金钱私欲,还可能是领导权势。但是她手中攥的那根唯一的线是法律的准绳。
转变角色 尽显领导风范
2004年8月,根据工作需要,她担任南乐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处和机关人事等工作。上任伊始,面对新的工作环境,王丽婷迅速调整了自己的角色,以新的姿态投入到每一项工作中,在干中学,学中干,在她的眼里,荣誉永远代表责任。在她从庭长走上领导岗位后,这种责任感愈发强烈。
作为最年成的党组成员、法院副院长,她勇挑重担,主动要求分管该院的执行工作,当时执行案件积案多,她和执行局的同志认真对所有未结案件进行排查摸底,逐案登记造册,制定工作方案,克服人员少、装备差、经费缺等实际困难,采取分组与集中相结合,查封、扣押、拘留等方法,一道攻服执行难关。2006年,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该院共排查出280起积案,执结272件,标的额达534万元,执行率为97.14%,执行工作排名由落后越至前几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省院领导的好评。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有时候会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但她总能顶住压力,以执行工作大局为重。2006年4月,在执行一起拖欠子女扶养费的案件中,她亲自带队,召集有关执行人员周密部署,赶赴被执行人所在的酒店内,在市支队干警的配合下,将被执法人围堵在房间内,她亲自对被执行人说服教育,要求其立即筹集子女扶养费,被执行人一再推托,并托有关县领导出面为其说情,均被王丽婷同志婉言拒绝。两小时后,被执行人终于当场交付了案件全部标的款31000元。
该院的司法警察大队在2004年前一直未单列工作,法警队队长、政委及仅有的6名法警也分散在业务庭工作,她主抓该项工作后,意识到一个秩序井然的法院离不开一支健全的法警队伍。一个要组建法警大队的念头从她心中萌发,为此,她多次到外县法院学习调研,2006年4月,恰逢全国开展法院集中清理执法积案活动,为配合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她向院党组提出组建司法警察大队的建议,经批准后,她开始着手组建工作,但是由于人员、资金、物质等各方面部能迅速到位,组建过程十分艰难,她和法警们一起出主意,想办法,克服种种困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始了法警队的正常工作,当那块尘封已久的司法警察大队的牌子被挂在大队门口时,她鼓励全体法警:“虽然我们在组建中充满艰辛,但我相信今后大家一定能干出成绩,为党组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她的话振奋人心,当年年终,法警对不仅配合执行局完成了执行任务,还执结了145起案件,标的额为70余万元。此外,还安全押解人犯150余次,无一事故发生。
她任政治部主任期间,分管的政治处负责人事、工资、法官晋升等多项工作,繁杂琐碎、涉及面广,而政治处只有她一人。上任后,她为全院干警及离退休人员建立了工资档次、法官等级档案,并逐人逐页核实,纠正了数起因报批失误导致工资标准降低的事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为这些法官提升了工资级别,还对领取遗属补助的人员逐一进行家访登记。2006年底,还顺利完成了全院公务员登记及工资套改工作。对待每一项工作,她都身躬力行,一丝不苟,离退休的老庭长说:“丽婷,你负责我们的事,我们最放心,我们信得过你。”
精益求精 夯实业务知识
未进大学校门是她一直感到非常遗憾的事情,然而也许正是这一遗憾,极大地刺激了她的学习欲望,她充分利用一切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看书充电,并随时随地将审判的案件以案例、调研文章的形式归纳、整理、总结,曾先后在国家、省、市、县三级新闻媒体上发表100余篇,其中,她执笔撰写的《浅析被告人翻供的原因及对策》一文在第四届濮阳市法院调研成果交流会获三等奖。由于她的刻苦钻研,在较短的时间内,就相继完成了法律专科函授和本科自学考试的学业,并取得了中央党校函授法律本科、郑州大学的法律本科毕业证书,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她游刃有余地审理众多重大影响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事们在审理案件上遇到难题找她解答时,总爱说,让“审判专家”为我们指点迷津吧。
人们总是把鲜花、荣誉和掌声送给那些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了贡献的人。王丽婷同志获得的荣誉称号多得数不清,面对所有荣誉与勋章,她平静地说:这是一名人民法官应尽的职责。
这就是一名兢兢业业、忠于职守、追求卓越的人民法官的本色!她不仅是南乐县法官的典范,也是法官队伍中的楷模!为南乐和谐社会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张和平 张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