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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对南乐县法院十件实事落实工作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11-07-13 10:51:26


    7月12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一行三人来到南乐县人民法院,对公开承诺十件实事半年来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南乐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献赋,研究室主任赵同顺,办公室副主任王守刚分别介绍和汇报了对外承诺十件实事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检查组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度全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督查办法》内容的要求,针对落实情况对照督查办法逐项进行客观公正的检查,并不时进行询问。并对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十件实事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院十件实事工作落实规范有序,材料全面齐全、档案规范完整。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和需要改进的不足,并要求我院在下一步工作中把十件实事更加细致的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南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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