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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强化派出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1-08-01 08:42:04


    为进一步加强派出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和处置恶性突发事件、保障当事人及干警人身安全,清丰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保障和安全保卫能力。

    一是强化派出法庭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法庭负责人要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第一位,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办案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把法庭办案安全工作抓到实处。

    二是强化派出法庭干警的责任意识。对进入法庭的办事办案的外来人员,一律实行开门接待,不得将外来人员留置办公室,无正当公干及其他闲杂人员在法庭办公楼及院内逗留时,应及时阻止,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盘查询问。

    三是强化派出法庭干警的技防意识。我院为每个人民法庭配备手执安检器、电警棍、手铐等技防设备,法庭干警要及时使用,摒弃怕麻烦思想,对进入法庭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检查完毕后,方可进入法庭进行诉讼活动。

    四是强化协调配合意识,建立庭所联调联保机制。法庭和派出所之间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当月的治安形势和民事纠纷调处情况,研究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对发现暴力袭击人民法院、侵害干警人身安全等恶性案件的,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出警,果断处置,全力维护法庭安全。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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