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行政庭法官驱车50余公里赴濮阳县八公桥镇某村调解一宅基纠纷案件。约10点,当车辆到达现场时,天空已下起了粗疏的雨滴,在泥泞、杂草丛生的宅基上,法官亲自丈量争议宅基地的尺寸,亲自察看现场。雨水虽淋湿了法官的衣裳,却感动了纷争中的当事人,在两个小时的调解中,汗水伴随着雨水,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争执一年多的宅基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2010年阴历3月底,王某某将宅基西墙拆除重建时与胡同西居住的邻居王某发生争执,后经乡政府处理,县政府复议,一审法院判决,争议仍未解决。上诉到中院后,行政庭法官针对该案具体情况,反复做当事人双方的和解工作,前后四次调解,两次赴现场察看,讲法律、讲证据、讲民情。一方当事人曾于7月11日周六与法官联系,法官得知后,马上放弃休息时间,赶到法院,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8月2日,法官的真情,终于感动了当事人,使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的妥善解决,为建设和谐社会增添了一个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