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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马长虹副院长提出:

做好刑事审判工作要强化“三心三意”

  发布时间:2011-08-03 17:08:45


    8月1日,省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石志军一行8人到濮阳调研刑事审判工作,中院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8月2日上午,刑一庭全体人员召开会议贯彻座谈会精神,会上,濮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长虹结合省院要求提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要强化“三心三意”,三心即责任心、细心、耐心。一、责任心。刑事法官要充分认识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以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面对每一起案件。二、细心。要从加强案件庭审过程中的庭审用语的规范化,以及完善合议庭评议等方面,从细节着手提升审判质量。三、耐心。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中要有耐心,多动脑,多动嘴,多动腿,提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三意即学习意识、证据意识和为民意识。一、学习意识。法官是一门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刑事法官尤其要加强学习,以提升审判业务素质,增强司法能力。二、证据意识。要做好刑事大要案和敏感案件的审判工作,严把案件审判质量关,确保司法裁判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三、为民意识。法官源于群众,法官的审判权源于人民,司法为民无小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刑一庭的全体人员结合省院座谈会谈了体会并对马院长提出的要求作了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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