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省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石志军一行8人到濮阳调研刑事审判工作。濮阳中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正副庭长、中院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濮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长虹主持。
石庭长在座谈会上对濮阳中院上半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2011年以来,濮阳中院刑事审判工作严格贯彻国家刑事政策,案件整体质量、效果好,无一发还、改判案件。同时,石庭长专门强调案件办理中要严把质量关,务必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要注重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加大调解工作力度,释法析理,增进各方对判决的理解和认同;要严把审核关,具体承办案件法官,把好裁判关和法律文书校对关,做到裁判“三思而后行”。合议庭组成人员,严把认定事实关、评判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准确下判,审判庭负责人对裁判内容和结果要认真审核,院领导在签发裁判文书时亦要认真负责审查,把好最后一关,做到“百密而无一疏”。
会上,省高院刑二庭仝兴福审判长、张献东审判长分别就加强现场勘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等工作做了专题发言。
马长虹院长在座谈会上对石庭长一行专程到濮阳调研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强调指出,时隔半年之后,石庭长一行再次来到濮阳调研,为濮阳中院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切实体现了对下级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表示濮阳两级法院会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沟通协调,使濮阳的刑事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