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人民法院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良好形象,清丰县法院坚持把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提升机关效能。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认识。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规定,以自身的清正廉洁、规范司法,带动班子和整个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是换位思考、强化感情。时刻进行换位思考,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好各项工作,充分体现法律的人文情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杜绝冷横硬推,禁止吃拿卡要,将自己作为人民的公仆,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人民本质。
三是突出公开、强化监督。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与推行司法公开相结合,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司法救济权,让人民群众走进和参与司法过程,扩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度。
通过推进效能建设,实现四个达标。一是在审判作风上,达到司法公正、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二是在工作作风上,达到工作扎实,作风严谨,效能优良;三是在组织纪律上,达到遵章办事,严守纪律,正气浓郁;四是在司法礼仪上,达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言语亲和;五是在党风廉政上,达到公正执法、清正廉洁,风清气正。使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形象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率和信任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