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执行案件往往涉及某一单位、某一区域特定人群,人数众多,易于聚集,当事人对法院在办案时间及结果上有较大预期希望,并往往通过群体信访等方式聚集,给社会和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稳定压力。清丰县法院高度重视群体性案件的执行工作,把此类案件的执行摆在突出位置。
在执行过程中,一是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为群体性案件的执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领导、精配力量、做好预案、默契配合,抽调精干执行力量组成专案组进行执行,制定好执行预案,相互配合,确保执行的目的性和预见性;三是强调沟通、取得互信,注重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取得互信,稳定当事人情绪,使申请人对执行有信心,化解申请人的心理怀疑,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四是查找线索与阳光执行相结合,奠定执行基础条件,主动出击,分别向工商机关、房管部门及银行等单位提取被执行人相关财产资料,对相关不动产线索,均实地进行勘查,并将执行措施的采取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反馈给申请执行人,赢得申请执行人信任;五是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强化对被执行人的心理震摄力度,通过法院高强度的执行行为向被执行人表明法院一追到底,力求执兑的决心,给予被执行人强大的心理震摄;六是抓时机促和解,人性化执行创和谐,深挖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原因,善于利用被执行人表达出的积极态度,抓住时机作工作,寻找当事人双方可以接受的利益平衡点,引导双方执行和解,争取当事人握手言欢,达到案件和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