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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推出“繁简分流”立案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1-08-23 09:23:19


    “与其他法院不一样,在华龙区法院打官司,立案时仅需缴纳一半诉讼费,只有案件转入普通程序时,才要求缴纳另一半。”提起华龙区法院立案收费制度,一律师赞不绝口。他说,诉讼费用缴纳一半,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促使当事人调解结案,最大好处省去了退费的麻烦。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之目标,华龙区法院自2010年9月1日推出“繁简分流”立案新机制。规定:1、除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等12种案件,及法律规定应当适用其他程序的案件外,所立民商事案件原则上确定为简易程序,在立案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立案时,发送适用简易程序通知书,提醒原告若因案情需要或当事人的申请,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应补交减收的费用。

    该制度施行以来,华龙区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698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2219件,达到60%,平均审限比过去缩短20余天,当事人少交诉讼费60余万元。使老百姓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少交费、少跑路、权益得以及时实现的司法便利。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华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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