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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审判一体化 动态监督贯始终

  发布时间:2011-08-26 09:16:54


    清丰县法院根据本院审判实际,积极探索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实行审前、审中、审后网上公布案件信息,加强动态监督。

    一是案件快报,实行审前监督。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有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审判的案件作为进行庭审直播的案件。庭审网络直播的具体时间确定后,网络办提前三日在本院网站上发布预告,将直播的时间、地点、案件当事人名称及案由、合议庭成员姓名予以发布,扩大社会各界对庭审直播的知晓度,加强社会各界对案件审判的监督。

    二是庭审直播,实行审中监督。邀请县广播电视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对庭审直播全程进行监督。我院成立庭审直播监督领导小组,在庭审前告知庭审直播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监督员有权对审判程序、证据采用、法律适用进行监督,有明显违反法律的情形有权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由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登记。待法庭休庭后,合议庭成员对监督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决定是否予以采用。通过庭审直播监督,将案件进行公开审判,保障了庭审质量,密切了官民关系,提升了法院形象。

    三是文书上网,实行审后监督。要求庭审直播案件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评阅,我院成立庭审直播监督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对监督者提出的意见进行登记,对于实体、程序和其他监督意见进行归类梳理,形成结果,通报做出裁判的庭室。能及时改正的改正,不能改正的,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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