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学习党的二十大

台前法院树立三种意识促进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1-08-26 09:18:58


    台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把执行效果作为检验执行工作的最高标准,创新执行手段、规范执行程序、突出执行和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打造“平安台前”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以疏导教育为主,讲究办案艺术,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执行氛围,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 

    二是树立民生意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当前解决涉及民生执行案件的指导思想,实现执行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涉及社会弱势群体成员的案件作为执行重点,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以及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执行力度。

    三是树立创新意识。在执行每一件案件中做到“三个穷尽”,即穷尽职权、穷尽执行措施、穷尽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当事人提供的房产登记、车辆登记、银行账户、到期债权、经营收入等调查取证到位。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