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清丰县法院联络员制度助力“五除”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1-08-30 15:59:14


    为了促进“五除”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清丰县法院贯彻省高院“五除”专项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法院联络员,负责与中院活动办联系、沟通、协调。我院积极采取“明确职责、先进示范、考核评查、内外监督、惩戒惩处”五项举措助力“五除”专项活动。

    一、明确职责助“除骄横”。我院通过干警申请、各庭室推荐、院党组审查的方式选出一名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作风正派的联络员。对联络员的权利、义务、职责范围作出明确的规定,督促联络员积极履职,破除骄横习气。

    二、先进示范助“除冷漠”。每周开展先进示范学习活动,利用周五开会节余时间,号召广大干警学习陈燕萍等先进人物事迹,要求广大干警在审判工作中,做到热情办案、心系百姓,破除对群众冷漠习气。活动后,由联络员上报中院活动办。

    三、考核评查助“除懈怠。

对联络员进行个人和工作双向考核,定期对联络员从工作态度、工作作风进行个人考核,从工作开展、工作成效进行工作考核,防止联络员工作懈怠。

    四、外部监督助“除私情”。邀请县政法委、人大对联络员活动开展进行监督,制定了监督意见薄,对联络员在工作中的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情况及时报告,杜绝联络员“徇私情”的现象发生。

    五、惩戒惩办助“除贪腐”。对于联络员在“五除”活动中工作瑕疵予以警告,并发出惩戒公告,以资借鉴。对于工作中违反纪律、原则的行为严格按照我院规章制度予以惩处。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