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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 让双方满意

  发布时间:2009-07-03 16:48:16


    自“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南乐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审判主题,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加强民商事调解实现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有效途径,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通过实施“两个搜集、三个结合”实现“一个目标”,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调查摸底为先导,认真做好“两个搜集”。一是搜集“调解年”活动的先进经验、做法,将其汇总形成资料汇编,编订成册,以便于借鉴,同时将审判信息及每月调、撤案件数据及时上报中院,以确保中院第一时间掌握我院调节案件情况;二是搜集12个乡镇,322个行政村民调委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打印成册,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必要时让他们参加诉讼,以便于案件的调解。

  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搞好“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各乡镇司法所及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做好13个巡回审判点,将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利相结合;二是结合全县322个行政村的民调委员,在每起案件“应诉”时,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充分相结合;三是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提倡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将诉讼调解与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相结合,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通过“两个搜集、三个结合”的实施,南乐法院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南乐法院民商事案件大部分均以调解结案,实现了“让案件双方满意”的“一个目标”,促进了“调解年”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南乐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南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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