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法院为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采取多项措施、全员参与、共同负责,使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院长荣延平为组长、其他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庭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院案件办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主管院长亲自参与案件矛盾化解工作方案的制定、亲自参与案件矛盾的化解工作。二、院长领导亲自参与矛盾化解工作。院长每周一集中接访,主管院长带头对主管的信访案件当事人进行约期接谈。集中力量对所属尚未化解的案件进行重点攻坚。9月14日院长荣延平主持召开审委会,对本院尚未化解的18起涉诉信访案件逐案听取了汇报,确定了包案领导和包案人,制定了化解措施。三、加强源头治理。全院干警树立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理念,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立案窗口的矛盾化解和服务功能,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处理程序和实体的公正,不出任何瑕疵和差错,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大力提高审判、执行质量,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调解、和解对定纷止争的积极作用。四、严格落实案件联络人制度,定期、经常性地联系、约谈上访人,确保随时掌握上访人的思想动向和情绪波动,确保其感受到反映的问题有人问、有人管,不因包案领导和联络员的冷漠、懈怠而再次进京到省上访。五、充分与对口社会法庭等部门协调,发挥多元化解决矛盾的功能。充分依靠群众,利用群众的力量、智慧和办法来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社会法官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特殊作用。六、进一步全面落实案件信访评估制度,认真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切实减少新发信访案件数量。通过开展社会矛盾集中化解活动,努力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四个减少一个好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