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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调解求稳定 巡回审判筑和谐

  发布时间:2009-07-07 10:27:23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然而,2009年6月1日,南乐法院利用马锡五巡回审判方式成功调解一起80后青年离婚案件,使感情早已破裂的夫妻终于跳出痛苦的婚姻围城,化解了两个家族的恩怨和痛苦。从而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感激和赞誉。

    暴女与张男系邻村农民,经他人介绍订婚,于2003年9月25日登记结婚,婚前了解不深,婚姻基础较差,感情一般。婚后,张男便离家外出打工,从此夫妻二人分多聚少,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从而也失去了婚后培养和磨合感情的机会。自从张男外出打工后,在家务农的暴女与婆婆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婚后第三年,暴女生育一女儿,女儿还没出满月,暴女因家庭矛盾想不开,服毒自杀,因发现及时,暴女被救活。本来夫妻二人在婚后就没培养起夫妻感情,这么一闹腾,夫妻俩的心都伤透了。自此暴女经常带孩子回娘家居住,张男也不往回叫妻子女儿。2008年3月,在又一次发生家庭矛盾后,暴女带女儿回娘家居住与张男分居生活,至此夫妻二人感情彻底破裂。于是张男诉至法院,要求与暴女离婚。因张男在该案件于2008年11月18日开庭之时,未能从外地及时赶回法院参加庭审,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此后张男又二次诉至法院,坚决要求与暴女离婚,经庭审后,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张男的起诉。张男经过两次起诉,未能如愿跳出围城,心中非常痛苦,含泪辞别父母,离开家乡,外出打工。张男的父母眼看着儿子痛苦的离开家,心中非常难过。

    张男两次诉讼离婚,让暴女清醒的认识到,夫妻二人的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维系这破裂的家庭。于是,暴女于2009年5月2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男离婚。

    法庭受理此案后,通过对二人基本情况的深入了解,发现该案没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就分头做二人的思想工作,从不成夫妻成朋友,从两人共同挂念的孩子亲情,从两个家族邻村而居,这一切都牵扯到孩子以后的成长,牵扯到两个家族今后的交往,牵扯到两个家族之间今后的和谐稳定等方面一遍一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最终于2009年6月1日达成了和解离婚协议,张男于调解协议达成的当天按调解协议内容将对暴女的补偿款、女儿的抚养费如数交付到法院,并要求当天将暴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交付给暴女。

    达成调解协议时,正赶上农忙季节,暴女家中开有经营农具、种子门市,暴女一家忙得都走不开,调解协议达成后,暴女和家人便匆忙赶到门市忙活门市的生意。为了使案件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法官便带着张男给付的现金驱车赶到暴女家的农具种子门市。正在门市内忙活的暴女及其父母弄清法官的来意后,感动得掉下了眼泪。暴女及家人纷纷表示:本想等到交接财产时刁难一下男方,打男方一顿出出气,现在你们法官为了我们的事,这么热心,我们一定配合你们的工作,今天就交接财产吧,我们不会给法院找任何麻烦。于是,经“三堂会审 ”,矛盾重重的离婚案件,在调解协议达成的当天全部履行完毕,财产顺利交接,双方家长在理解和宽容中握手言和。

    这是该院扎实开展“调解率”活动,大力弘扬马锡五巡回审判方式,完善司法便民利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南乐法院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充分利用立案、庭前、庭审和庭后等一切机会做好调解工作。案件调解率急剧攀升,这样不仅有效减轻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更重要的是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南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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