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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1-09-29 10:41:18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过程中,濮阳县法院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多措并举,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

    一是做好矛盾排查工作。坚持集中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保持排查密度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该院制作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流程表,对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定级,对于可能发生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矛盾激化的案件,评查基本情况、诱发原因、性质类型、表现形态、危害程度、化解难度和潜在趋势及时作出研判,予以重点防控。同时,审判人员认真自查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及“五除”活动的要求,避免因工作不当、作风不佳引起群众不满,通过定期、集中、日常相结合的排查工作,确保矛盾纠纷摸得清、控得住。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该院将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建立健全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四调联动,形成调新合力。在矛盾化解中戒虚务实,关注当事人切身利益,选择和确定调解方式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案制宜、因人制宜,找准诉争焦点、抓准调解突破口,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尽量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围绕大局,给当事人讲清政策法律规定,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了解矛盾纠纷症结。调解过程中,细心观察每次调解给当事人带来的细微变化,耐心做好每件为民谋利之事。

    三是关注民生,倾听民意。该院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切实夯实司法的裁判民意基础,提高司法公信力。首先,该院将典型案件进行网络直播,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促使我院案件审理及裁判规范合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其次该院公布法官信箱,搭建法官与人民群众的直接交流平台,直接收集民意,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第三,该院积极推进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回访调查案件后续情况,妥善解决当事人难题,加强与当事人的直接交流。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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