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濮阳县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自9月1日起,濮阳县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计划生育案件集中执行月活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力以赴执行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案件,截至9月27日,共受理计划生育非诉案件32件,执结28件,结存的4件仍在执行中。
该院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较高,结合濮阳县农村计划生育征收对象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征收对象外出打工等特点,出台多项措施保障计划生育案件执行全力开展。
第一,精心组织,形成执行合力。在活动开展之前,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从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执行小组,各派出法庭大力配合,凝聚了执行合力,提高了战斗力。
第二、统一执行标准,严格执行纪律。该院为提高案件执结率,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发生,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规定,对违规办案、人情办案“零容忍”,在案件执行前,实施保密措施,在执行中实行包案领导全程监督,严格保障执行力度。
第三、创新思路,拓宽执行方法。该院执行工作人员边执行边宣传计生法规政策,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以案明法,起到了“办理一起案件教育群众一片”的作用。该院还采取“找典型、拔重点、搞宣传”的工作思路,对部分态度恶劣、对抗性较强、社会影响大的被执行人作为执行重点,深化执行效果。
第四、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且情节恶劣的,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对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长期逃避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人员,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增强执行威慑力,加大计划生育案件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