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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提高审执效率实现司法满足民求

  发布时间:2011-10-13 15:27:26


    范县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审判管理措施,完善五项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完善干警素质提高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完善案件运行通报机制;完善法官业绩激励机制。具体落实在三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法官办理案件的首要价值选择。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

    二是高度重视办案效率。“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人民群众不仅盼望公正的裁判,还盼望纠纷早一天解决,合法权益早一天得到实现。要增强效率意识,推行审限内提速,缩短办案周期;完善繁简分流制度,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简易程序再简化;要强化效率管理,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大力增速提效;要强化效率监督,对临近或超审限案件,实行催办制度,杜绝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

    三是高度重视办案效果。办案效果是衡量司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要把化解矛盾作为重要的目标追求,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既要解开事结、法结,又要解开心结、情结,力求做到胜败皆明,尽可能追求胜败皆服;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最大限度地兑现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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