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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徐镇法庭推行“三勤”举措促进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17 16:54:04


    近段时间,我院徐镇法庭在“一创双优”活动中,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载体,灵活方式,做到“三勤”,使创优活动在审判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做思想工作,勤动口。要求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思想工作要勤于动口。在不停地与当事人交谈过程中,不惜口干舌燥,摸准心理,抓住要害,解决纠纷。

    二是做调查工作,勤动手。要求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等调查、交谈过程,均要形成真实、客观的笔录,工作在案卷中一目了然,真实的反应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三是做送达工作,勤动腿。要求给当事人送达诉状、传票、裁判文书等,勤动腿。少传唤当事人,该干警做的送达工作,一项也不能少,即使累坏干警的腿,也要保住百姓的口碑。

    这一举措为我院案结事了增添了活力,实现了高质量、高效率的办案效果,一个月内,徐镇法庭顺利办结民事案件三十余件,调解率达80%,判决案件零上诉,使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了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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