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成、李全芳、李文祥为我们树立了共产党员“吃亏奉献、淡泊名利、爱岗敬业、创新实干”的精神楷模,弘扬“三李”精神,有利于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台前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此,台前县法院立足工作实际,以弘扬“三李”精神,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线,以“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为重点,不断丰富载体,强党建,筑堡垒,从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筑牢党建工作体系,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抓好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是关键。为此,台前法院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建立党建工作“一把手”工程,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与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党组带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加强理想信念、党性意识、思想道德等方面的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的坚定信仰者、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大力弘扬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院党组的核心和带头作用。
党建工作要抓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至关重要。台前县法院坚持将支部建在基层、建在庭上,切实做到人民法庭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全院共建有4个法庭支部,1个机关支部,党支部书记全部由庭室长兼任,方便审判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效衔接;配齐配强了党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队伍,全院共有在职党员56人,离退休党员16人。逐步形成了以党组为核心,党支部为主体,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体系。
党建工作要做好,还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台前县法院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个党员一团火、一个支部一盏灯、一个单位一面旗”活动,激励党员干警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投身到工作中争创佳绩。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迎难而上,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实现自身发展和服务人民的“双赢”。
二、创新工作载体,使党建工作焕发勃勃生机
我们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创新、丰富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切实使党建工作“活”起来,党员干部“动”起来,增强党建工作生机活力。
一是结合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温誓言、唱红歌、看经典”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院党组成员带头上党课、学党史,开展形势政策、理想、信念宣讲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
二是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争先创优”、“一创双优”、“党员先锋岗”等主题教育活动与审判工作实践相结合,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和“创新思想观念”大论坛,使干警更加坚定“执法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宗旨。
三是结合“五除”专项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以党组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主体的反腐倡廉格局。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廉政文化长廊,营造清正廉洁的文化氛围。坚持院长“天天接待日”活动,院党组成员轮流接访当事人,听取群众对法官不良行为的反映,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建立“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加强对干警的监督。
三、立足工作实际,以党建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
我们按照“围绕党建抓队建,抓好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始终把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总体规划,通过党建工作与司法职能的有机结合,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核心、堡垒和先锋三个作用。
一是发挥职能优势,坚持“为大局服务”。在出台《台前县人民法院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成立了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时,设立产业集聚区巡回法庭,深入企业巡回办案,负责涉及产业集聚区建设相关案件的办理、解答企业法律咨询、指导企业应对经济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全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对于涉及企业的矛盾纠纷,尽可能地多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来处理;对于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减少对抗。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危害企业的犯罪行为。重点惩处敲诈勒索、诈骗企业财产和侵占企业财产、影响企业发展的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犯罪。通过审判执行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防止行政机关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积极通过审判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落实便民措施,坚持“为人民司法”。以落实“十件实事”为重点,认真做好导诉服务、假日法庭、巡回审判、司法救助、诉讼调解、风险提示、法官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等工作,真正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心。我们设立了导诉台、导诉员,将诉讼流程、诉讼风险、权利义务、收费标准等一系列内容上墙公布,方便群众诉讼。对涉及农民工和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
三是加大司法为民力度。紧紧围绕党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以争创“无信访”法院为目标,积极开展审判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司法三进”活动;全力实施立案工作“十项承诺”;实行巡回调解、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的民商事调解新模式;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体现法院和社会力量协调化解矛盾的有机衔接;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判后答疑、假日法庭等活动,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抓好制度建设,是确保法院党建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
一是制订和完备了本院《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党小组长的工作职责,细化了党支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十一项工作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了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强化了案件合议制度、审委会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流程管理,一案一督办;对重点案件每月一评查、一总结、一反馈,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全院通报并限期整改,从根本上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提高了案件质量。
三是严格落实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通过学党章、学法律、学党纪法规,观看反腐败电教片等形式,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自我约束力和免疫力。
四是完善党员先进性建设机制。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先锋示范岗”活动,每年都要确定2--3个创建岗位,把最艰巨的任务、最难处理的问题交给党员干警去完成,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采取半年一评议,全年一汇总的考核机制,促使每个党员干部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同时,通过工作信息、台前法院网等载体大力宣传优秀党员法官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先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