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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针对不同群体 有针对性地加强民意沟通与监督

  发布时间:2011-10-31 09:21:57


    加强民意沟通与监督是司法为民的切实要求,是提升法院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法院公信力的必然选择,清丰县法院针对不同群体积极实施有针对性的民意沟通与监督措施。

    针对涉诉的当事人,清丰县法院在立案大厅张贴各个庭室的联系电话,方面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联系;同时在立案审查阶段送达廉政监督卡,方面当事人对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时时监督。      

    针对县城里的群众,清丰县法院定期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广泛征求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同时,法院欢迎群众旁听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民可以持身份证到法院旁听庭审,法院欢迎群众对庭审的监督。

    针对广大的农村地区,清丰县法院积极响应省法院倡导的一村一法官制度,方便基层法官倾听群众呼声,真正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同时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接受群众的现场监督。

    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一特殊的群体,清丰县法院安排部署院领导成员和庭室长定期主动与他们沟通汇报,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邀请代表和委员参加陪审,主动接受代表和委员们的监督。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清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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