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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审判管理 统一快速精细

华龙区法院民事审判实行专业化审理

  发布时间:2011-10-31 09:31:04


    2011年10月31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立案管辖上正式实行专业化审理,将民事案件按照案由分开,交由几个庭相对集中审理。

    华龙区法院现设民一庭、民二庭和中原、胡村、孟轲三个人民法庭,民二庭审理商事纠纷,民一庭和三个法庭按照行政区域审理相应的传统民事纠纷。由于辖区面积不大,案件相对集中在城区,三个法庭之间最远相距只有三十分钟车程,而且均有多条公交线路,近年来,随着汽车、电动助力车等交通工具的普及,以及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的大量运用,距离已经不是重要的困扰因素,而且华龙区法院大量运用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还在辖区内设了13个固定巡回审判点,群众诉讼相当便利。但是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各类纠纷不断上升,民事案件已经向每年4000件攀升,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断加剧,在没有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况下,民事审判个人年结300件以上,已经经常出现,民事审判效率成为法院的重要困扰因素,也成为群众比较强烈的要求。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新型纠纷、新型问题大量出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不断出台,争议问题越来越多,群众对统一裁判尺度、统一自由裁量权的呼声越来越高,也成为群众对法院判决不满意的重要环节。

    为解决上述问题,法院新一届党组根据现实情况和近几年来的案件类型特点,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在民事审判领域实行了专业化审理。民二庭仍然审理标的较大的合同纠纷,中原法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胡村法庭审理标的较小、但相对数量较多的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建筑工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孟轲法庭审理除医疗损害赔偿和道路交通事故外的侵权纠纷,民一庭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标的较小、数量相对较少、案由分散的胡村法庭审理之外的合同纠纷。在几个庭内部,也成立相对独立的合议庭,在审判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中原和胡村人民法庭,各成立了三个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在民一庭和孟轲人民法庭成立两个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在庭室内部实行更细的分工。

    在此之前两个月,已经试行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集中审理,成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固定在濮阳市公安局事故科办公。实行专业化审理之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将由中原法庭管理。

    另外,对于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审理,并一律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实行专业化审理,将使审判人员从繁杂的纠纷中解脱出来,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法律规定和类型案件特点,便于积累审判工作经验,便于快速审理,便于统一裁判尺度。

    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分类研究制定各类案件裁判细则,规范各类纠纷的裁判尺度,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华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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