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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1-10-31 09:33:15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以“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为契机,采取切实可行、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化解涉诉信访难案,收效明显,纳入活动的案件已化解80%以上。

    一、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成立了院长荣延平为组长、其他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庭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化解领导小组。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负总责,带头对当事人约期接谈。主管院长是主管部门信访案件的包案领导,亲自参与化解方案的制定、亲自做矛盾化解工作。

    二、逐案分析 一案一策。根据每个案件的案情、信访形成的原因、信访人的诉求等,认真分析,逐案制定解决方案,“对症下药”把问题解决好。对矛盾化解中遇到的难题,定期召开由审委会委员、庭长、责任人参加的专题研讨会,集中“会诊”,重点攻坚,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工作措施,促进息诉罢访。

    三、依靠群众 多元化解。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动与社会法庭、人民调解、居委会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对接,充分依靠群众,利用群众的力量、智慧和办法来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社会法官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特殊作用,借助诉外力量引导当事人走向对话,实现案结事了。

    四、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1、实行办案责任和信访责任挂钩,即谁承办的案件引发的上访谁负责到底。2、责任追究和严格考核双管齐下。对因工作懈怠、不力,造成重复上访、缠访闹访的,进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同时将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华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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