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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工作作风 提升立案形象

  发布时间:2011-11-02 09:22:24


    台前县法院将“一创双优”所倡导的优化干部作风与立案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推行“热忱为民、公正立案”的服务宗旨,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递交了一份完满的答卷。

    一、实行四项为民服务措施。一是登门立案。对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登门立案。二是预约立案。对于工作时间繁忙、或在外地打工的当事人,采用电话、邮件预约方式进行立案,减少当事人交通费用的支出,也使得当事人的正常工作收入不受影响。三是依法进行诉讼费减缓免。对于农村五保户、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提起诉讼的,简化立案审批手续,实行诉讼减缓免政策,让没钱的人一样打得起官司。四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通过到案发地立案调查、进村入户进行调解、到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送达,以调解撤诉为首选结案方式,合理规避诉讼费用支出成本,最终实现为老百姓打官司节约成本的目的。

    二、积极推行“强信访、善调解”的立案服务措施。

    一是建立信访工作新机制。形成了“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领导亲自抓、立案庭具体负责”的一条龙信访工作新格局。同时,实行回访制度。对有上访苗头的当事人和涉法上访者实行定期跟踪回访,密切注意上访人的动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

    二是实施“十字调解法”。即:倾听。倾听来访者的叙述,与来访者真诚沟通,使来访者真心配合,提升法院的诚信度。谈心。与来访者进行座谈,谈案件、谈看法、谈重点,谈案情的进展,形成共融共识。化解。向当事人具体阐述案件胜败的有关法律界定,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敌意仇怨,告知对方反映问题的方法与途径,以及过激言行所造成的恶果,使之自愿接受调解。立案。严格立案程序与制度,及时、迅速将案件分流送达。总结。每起案件结案时,都要与当事人见面,征询他们的意见,听取他们的反馈,发放跟踪服务卡片,从而使其从内心愿意停访息诉。

    三是向当事人发放《风险提示书》。让当事人对审判风险有一个清晰、客观的了解,有力的避免了某些当事人糊糊涂涂打官司、不辩是非乱上访现象的发生。同时,以爱心、诚心、真心赢得当事人的信赖与支持,遏止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以此提升立案法官的公正形象。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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