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职责。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的极端表现。职务犯罪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先进文化的传播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腐蚀干部队伍,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侵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新时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审判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法院在反腐败工作体制中的主要任务是依法惩办犯罪.台前法院始终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严重犯罪,特别是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绝不手软。2010年以来,台前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共审结案件172件,其中职务犯罪20件29人。依法及时地惩处了腐败犯罪分子.
惩办腐败犯罪的根本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在惩办腐败犯罪的同时,台前法院积极主动地参与预防和防止发生腐败的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台前法院在继续开展上法制课、搞图片展览等传统法律宣传活动外,还将刑事审判庭作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针对不同类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相关单位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以案说法,通过公诉人员庭审中的法制教育以及犯罪人员的忏悔,使旁听干部现场感受职务犯罪带给社会及家庭的严重后果,引起心灵震撼,自觉远离职务犯罪。
通过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台前法院还将发现的社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依法向发案单位、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加强管理,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