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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延伸法院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11-11-03 11:05:42


    9月11日,华龙区法院在濮阳市交警支队事故科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到目前为止,事故法庭已经审理了40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了良好成效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按照传统的处理方式,交通事故赔偿将涉及交警责任认定、法院审调、保险理赔等多方主体、多个步骤,当事人来回奔波,耗时耗力,甚至因此延误治疗恢复的最佳时机。目前,华龙区法院道路交通法庭已开始进行自主立案,采取当场立案、当场送达并通知保险公司于开庭前进行调解、快审快结的方式服务人民群众诉讼。原来正常周期要一个月以上的赔付程序,如今大部分在几天之内甚至当天就都能够赔偿到位,最快的当事人在半个小时之内就可以拿到调解书。

    对于当事人来说,华龙区法院在濮阳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就地设立交通法庭,可以解决事故当事人法院、交警队“两头跑”,打官司程序复杂和期限长等难题。交警对认定事故责任后调解不成的,可直接把当事人引向交通法庭,当即进行立案审理。审理中,交通法庭贯彻调解原则,边立边调,边调边审,“调判”结合,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对于法院和交警支队来说,道路交通法庭成立后,解放了警力,群众反应强烈的理赔难、救济难、执行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过去一直困扰着同安交警大队的群众信访、缠诉、围堵现象基本没有了。以往法院诉讼繁琐而复杂的程序得到改善,法院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而简便,大量的诉讼成本得以节约;法院涉诉信访率大幅下降,审判执行压力也大大降低,法院在群众心中树立了更好的司法形象。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设立,不仅为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提供了良好的运作平台,同时也能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服务,降低办案成本、缩短办案周期,减轻老百姓的讼累,有效地提高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效率,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使群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廉洁、和谐司法的魅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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