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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民事审判五项举措化解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1-11-03 11:07:54


    台前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要求,制定五项具体措施,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设立庭前调解室。聘请3名退休法官负责案件庭前调解,借助其丰富的审判经验对法律关系基本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民事案件进行庭前调解。今年来,于庭前化解矛盾纠纷80余件。

    二是树立群众信访“有理推定”理念。教育和引导民事干警牢固树立群众信访“有理推定”理念,从根本上摒弃“刁民告刁状”等错误认识,把接待来访群众、分析解决信访问题作为改进工作、改进作风的重要渠道。

    三是实行阳光审判。在审判工作中,从送达文书、庭前调解、外出调查、开庭审理到宣判均公开进行,让双方当事人清楚明白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增强当事人对审判人员工作的信任度,避免因当事人猜疑引发的信访案件。

   四是定期进行排查梳理。各庭室每月底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信访排查,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采取走访、约见有关当事人等方式,讲法析理、疏导思想,使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1-10月份,共走访、约见当事人60余人次,化解有信访苗头案件16件。

    五是主动开展判后答疑。法官在判决后,对意见较大、情绪激动的当事人,采取主动上门和约访的形式,系统开展判后答疑工作,避免因当事人误解发生的信访案件。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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