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预警机制,稳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范县法院采取“查、防、控、建”四项措施,逐步构建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在“查”上很下功夫。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过程中,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着重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按照岗位、庭室局队(部门)、单位三个层面,逐一排查干警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职权行使方面,部门内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方面,单位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或潜在的一系列风险点,并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损失程度划分一、二、三共三个风险等级。
在“防”上促见实效。对单位、部门、个人岗位权力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依据、程序、监督渠道等,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通过公开栏、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职权在内部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绘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通过内部公开栏、内部网络予以公开,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廉政风险预防见实效。
在“控”上有针对性。围绕排查出的风险点及确定的风险等级,在制定防控措施上做到有针对性。针对岗位风险点,由岗位所在干警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具体措施,由所在部门集体审定;针对部门风险点,由部门针对每项业务流程和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措施,由院党组审定;针对单位风险,由院党组围绕各项决策、制度的制定等方面进行梳理,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和防控措施。
在“建”上力求创新。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教育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权力观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树立廉洁意识;建立风险防控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渠道,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建立预警纠错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措施及时纠正;建立评估修正机制,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