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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再学习法治理念促进审判工作 用审判实效检验学习效果

  发布时间:2011-11-04 09:23:53


    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发展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人民法院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我们必须冷静看到任务十分繁重。再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关键在思想认识有新提高,审判工作有新提升,“司法为民、服务大局”|职能进一步彰显,要务求实效,贵在落到实处。做到再学习再教育促审判,审判实效检验学习成果。

    把提高干警思想认识作为出发点,把提高政法干警素质作为根本要求,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实处作为着力点,让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和中国的国情相结合,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从走群众路线中,了解中国国情,熟悉社情民意,增强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确保活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平,赢得当事人的满意,赢得群众信任,打下牢固的群众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二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一定要与我省法院正在开展的“五除”教育活动相结合,结和我院的 “五抓五促”相结合。一是抓团结,促和谐。二是抓制度,促规范。三是抓效能,促效率。四是抓责任,促质量。五是抓作风,促廉洁。要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通过法治理念的转变带动审判作风的转变,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案件,达到在学习的目的。

    三是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与建设中原经济区结合起来。法院干警要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为服务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保驾护航,给力中原经济区建设。

    四是坚持“关注民生,司法为民”,努力解决群众最需要、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裁判的过程和结果,既依据法律对事实、证据作出分析判断,又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融入人民群众朴素的是非观和社会良知。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巡回办案,大力宣传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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