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案件社会效果好
作者:范县人民法院 刘树峰 发布时间:2011-11-09 08:51:58
范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宋XX(未成年人)故意伤害一案,从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9人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休庭后,人民陪审团对案件进行评议,陪审员就定罪量刑分别发表了意见,向合议庭建议对被告人宋XX适用缓刑。该院依据被告人家属已经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矛盾纠纷已经化解的案件事实,参照人民陪审团的意见,认定被告人宋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陪审团成员均表示法院的判决合法有据、合情合理,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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