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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五个坚持”确保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发布时间:2009-07-14 11:13:45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范县法院面对新形势下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该院党组积极致力于探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审时度势提出“五个坚持”,确保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强劲的保障。

    一是坚持效率、效益和质量兼顾的原则。在对人的管理上着眼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在对物的管理上着眼于物尽其用;在对钱的管理上讲求钱尽其利。

    二是坚持服务至上的原则。始终坚持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辅助与保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三是坚持创新原则。要跳出“安于现状,无过便是功”的圈子,勇于摆脱陈规旧习的束缚,积极进行创造性思维,敏锐地发现问题,概括地提出问题,灵活地解决问题,超前提出具有新颖性或者改进性的见解,使司法行政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是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把系统论、信息论和矛盾论的原理用于指导行政事务管理之中,在繁忙中理头绪,被动中争主动,紧张中求有序,忙乱中求准确,前进中找规律,从而把握好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与审判工作的临界点。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身作则,从人的需求的本能考虑,在坚持制度管理的同时,善于与干警们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注重发挥情感的力量,以沟通带动团结,以团结促进工作。

责任编辑:倪蒙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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