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在南乐交警队事故股挂牌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重要渠道之一,但由于一些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不熟悉,而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信息和程序上尚未实现有效衔接,造成部分当事人宁可放弃司法救济渠道,而选择信访等方式解决争议。同时,随着车辆不断增加,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单靠交警部门通过行政调解很难满足当事人需求,为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快速解决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问题、方便当事人诉讼以及保护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为司法行政权和审判权很好的衔接,以“马锡伍审判方式”为契机,南乐法院在南乐交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该法庭将专门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采取提前预约、口头起诉、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依法判决等方式,简化交通事故受害者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实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赔偿调解与交通事故的立案和审理直接对接。充分利用诉前调解机制、财产保全等措施努力提高事故调解率和事故兑现执行力,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