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自全省法院系统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的五项专项活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院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采取“五治、五抓、五促”的措施推动专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以“治散”为目的,抓团结,促和谐。团结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团结,就是要抓好班子团结和队伍团结,打破团团伙伙,做到心向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二是以“治乱”为目的,抓制度,促规范。该院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院的工作思路,制定一套完善的制度,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后勤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科学管理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管理的规范化。
三是以“治懒”为目的,抓效能,促效率。加强效能建设,促使干警履行职责更加严谨细致,庭审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审判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在全院形成“讲学习、重绩效、求上进、比贡献”的浓厚氛围。
四是以“治劣”为目的,抓责任,促质量。引导干警树立“精品案件”意识和“铁案”意识,把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作为确保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错案责任的追究上,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和《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不姑息迁就,不搞下步为例。
五是以“治腐”为目的,抓作风,促廉洁。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为着力点,坚持立足勤政,突出廉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设立廉政文化长廊和内部局域网发布廉政信息及廉政法规等形式,营造法院廉政文化氛围,积极搭建廉政文化平台,增强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在“五除”活动中,通过转变作风带动领导方式、工作方式和发展方式转变,使办案质效同比大幅提高,案件整体审理水平呈现出高调撤、低上诉、零发改、审限均衡结案的良好发展态势。同时,使该院在2011年度省法院委托河南统计部门的民意测评中名列前茅,重新塑造的法院以民为本、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