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认识巡回办案
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
巡回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好的司法服务,方便群众就近解决纠纷,实现司法便民为民,实现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巡回办案实现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服务人民。通过巡回办案,解决基层群众到法院打官司交通不便、费时、费力的困难,特别是在农村农忙期间,通过到田间地头送达、开庭,利用中午、晚上农闲时间到农户家中送达、调解,从而减轻农民负担,不误农时,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司法、理解司法、亲近司法,增强办案效果。
二是有助于法律宣传。通过巡回办案,让身边的群众全过程旁听案件审理,同时借助巡回审判搞好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
三是促进司法公开。通过巡回办案,让身边的群众全过程旁听案件审理,提高案件审判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增进了法官与群众的交流沟通,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就在身边。
四是法官提高办案水平,有助于更好的做好群众工作水平。通过巡回办案法官对基层的群众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把握,有助于做好新形势下得群众工作,做到“案结事了”,法官提高了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实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