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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工起诉讨要工资 华龙区法院立案当日调结

  发布时间:2011-11-23 15:19:02


    自开展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以来,华龙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活动开展,全力办好每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民事案件,保护好每一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1年11月21日,陈金党、刘红本等六位来自濮阳县渠村乡安邱村的村民,一起来到华龙区法院立案。这六位村民均称,2011年7月至9月,他们受雇于孙国敬在孟轲新村工地上从事砌墙等工作,经结算,孙国敬尚欠工资7413元。为了使得这六位村民尽快拿到工资,华龙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迅速通过电话与孙国敬取得联系,并通知孙国敬于当天到庭调解。孙国敬告知法官,他也不想拖欠工资,也愿意尽快解决,但他也是从别人转包来的工程,转包人还没有与他结算,他现在也没有能力支付六村民工资。

    最终通过法官从中调解,孙国敬表示会在一个月内尽快与转包人结算,并承诺会在一月内付清陈金党、刘红本等六人的工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六位农民工讨要工资的这一纠纷,在立案当天得以调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高效保护。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华龙区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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