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次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台前县法院推出六项措施,确保农民工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温暖、可救济、和谐的官司。
一是确保农民工打一个公正的官司。大力实施“精品案”工程,开展以“判决零上诉、零发还、零改判、零信访、工作零差错”为内容的办案竞赛活动,激励法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公正司法。
二是确保农民工打一个明白的官司。依法应当公开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加强诉讼过程中的释明、引导,使农民工知晓其诉讼权利、义务、流程和风险。加强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明法释理,促使农民工胜败皆明。所判决的案件文书全部上网,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判。
三是确保农民工打一个便捷的官司。将案件事实事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分流到社会法庭,当即调解;完善巡回立案、预约办案、休息日办案等便民诉讼措施,为农民工提供诉讼便利;严格延长审限、执限报批条件和程序,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强化效率监督,对临近或超审限案件,实行“黄牌催办”和“红牌督办”。
四是确保农民工打一个温暖的官司。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以农民工为本”理念。推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服务,耐心导诉,从细微处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是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打一个可救济的官司。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在诉讼费上实行缓减免。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胜诉农民工为特困群体的,依法实行司法救助。
六是确保农民工打一个和谐的官司。推行“调解、协调优先”的办案理念,实行民商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司法和谐。
同时,在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注重搞好延伸服务,定期回访,公开接访,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搞好服务,追求办案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