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学习党的二十大

四项措施 便民诉讼

  发布时间:2011-12-01 09:57:14


    自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以来,范县人民法院注重优化干部文化建设,采取四项措施,围绕履行审判职能全方位做好群众工作,全面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和工作要求。

    一是创新便民诉讼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和当事人提供开放式、全方位、多渠道的诉讼服务平台,实行诉前引导制度,成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热线电话,导诉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发放诉讼指南;并全力推行阳光立案,将立案条件、风险提示、收费标准、诉讼流程、司法救助等公布上墙,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是完善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制度,畅通诉讼“绿色通道”,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弱势群体打得赢官司,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关怀和社会温暖。

    三是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免费的法律援助,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机制,提高维权效率。实行诉讼费用减缓免与免费法律援助两策并举,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众打消经济顾虑,鼓起依法维权的勇气。

    四是推行阳光司法,敞开法院大门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落实司法公开各项规定,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拓宽群众参与司法的途径,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观摩庭审。

                      

文章出处:范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