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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发布时间:2011-12-07 14:44:20


    为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台前县人民法院鉴定室10月13日下午组织学习了《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活动中做到“崇尚法治,尊重科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客观公正,探真求实。严谨规范,讲求效率。廉洁自律,诚信执法。相互尊重,持续发展。”《规范》体现了新时期司法鉴定行业的价值追求,是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和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遵循的执业准则,是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规范》,对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行业公正廉洁执法能力,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司法鉴定人都再次重温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并纷纷表示:要自觉地把《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作为工作中的指南和准则,身体力行,紧紧围绕中央“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做好司法鉴定工作。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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