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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点评暨裁判文书制作培训视频大会

  发布时间:2011-12-08 14:30:42


    12月7日下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号审判庭召开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点评暨裁判文书制作培训视频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左献民主持,全市法院全体审判、执行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院评查组组长袁磊,成员张衍春、贾向阳分别对优秀裁判文书进行了点评,全市法院所评出的10份优秀裁判文书格式规范、叙述清楚、说理明白、用法准确,并指出了部分文书中的瑕疵。而后,由评查组组长袁磊同志对裁判文书制作进行了培训,讲述了裁判文书的重要性、写作的基本要求、格式要求、关于案件事实方面的表述问题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左献民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优秀裁判文书点评和制作培训圆满成功,今后全市法院还要继续结合司法实践,联系实际搞培训,如庭审活动的培训。裁判文书的制作要重点把握的四个方面:第一,准确性。裁判文书要客观地叙述经过法庭查证所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理解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政策规定,做到定性准确,裁判恰当。第二,鲜明性。法院处理某一案件的立场、观点应当是鲜明的,是非责任应当是明确的。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在裁判文书中应当旗帜鲜明,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第三,生动性。裁判文书在叙述案情和论述理由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忠于事实真相,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不要生搬硬套,千篇一律,形成公式化、概念化,只有共性,没有个性。第四,严肃性。必须要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态度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认识到裁判文书是检验审判人员对国家审判工作有没有政治责任心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办案质量的大事,是关系到法院和法官形象的大事。裁判文书上的任何差错、瑕疵,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的差错,都是不能容允的。法律文书从内容到文字,从句法到标点符号都必须仔细推敲,至少要两遍以上;打印校对时必须认真校对原本与正本是否完全一致,绝对不能马虎从事,带错出门;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长在签发法律文书时要严格把关;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审查法律文书时要严格把关;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加盖院印时要严格把关,不合格的文书不能盖章。要采取法律文书质量抽查、评查、评比、点评、展示、奖励等举措,发现和整改问题,表彰优质精品案件,预防和减少瑕疵案件。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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