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我院相继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活动和法官信仰、法官精神、法官形象大讨论活动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我们按照院活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全体党员正经受精神的洗礼和深刻的思想教育。
法官是什么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有人说,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还有人说法官不过是一种职业,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有人说,法官是世界上除了上帝之外的第二个完人,还有人说法官也是一个个自然状态的人,也有正常人的“七情六欲”。有人说法官是现代司法制度的“操盘手”,还有人说法官只不过是司法制度棋盘中的一个棋子而已。
之所以对这一问题会有不同的回答,是因为有人立足于法官的崇高使命,有人立足于法官的现实生活需要;有人强调法官的自然属性,有人强调法官的社会属性;有人谈的是作为职业整体的法官群体,有人谈的是作为个体的法官个人;有人介绍的是西方的法官,有人是对中国法官的现实观察。但是,不论是古代法官威坐高堂,还是现代法官讲究庭审礼仪,不论是英美的法官头戴假发,还是中国的法官脱下大盖帽披上法袍,似乎都在向世人,也向法官自己昭示或暗示:法官应当是超然于一般人的角色,决不能与普通老百姓打成一片;法官应当是远离社会世俗生活的群体,不需要考虑社情民意;法官需要的仅仅是理性思维,不需要感性思维,不需要感情的流露和表达。
我认为,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职业使命决定了他需要深入群众,人民法官的角色意识决定了他必须全面掌握社情民意,人民法官的精神世界里决不仅仅是简单的逻辑推理,而是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有机搭配和组合,人民法官也需要感情的合理流露,需要激情的适度爆发,需要热情的正确释放。一句话,人民法官要充满激情。
首先,人民法官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充满激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积极吸收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于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要满腔热情地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决不能做旁观者和挑刺者;对待人民司法事业要有一种“责无旁贷、舍我其谁”的主人翁意识,树立一种“位卑未敢忘忧国”的精神,决不能抱着“事不关已、遥不可及”的看客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树立起服务大局的意识,才能自觉地把我们处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当中去,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其次,人民法官要对工作充满激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大厦是靠一个个法官作为砖瓦垒建起来的。我们每一位法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代表着一个法院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每一位法官的工作作风,代表着一个法院的作风和管理水平;每一位法官是否清廉,代表着整个法院廉政建设的状况。当前,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法院管理的水平,法官的工作作风、司法廉洁等方面,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还有不少的意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部分法官对待工作没有激情,在工作观上出现了偏差和问题。有的法官把工作仅仅当成谋生的手段,患得患失,处处向组织伸手,只关心个人待遇,不关心工作质量和水平;有的责任意识不强,把工作仅仅当成领导交待的任务,畏首畏尾、被动应付;有的对待工作态度极端不认真,判决书错字连篇,拿老百姓生命财产当儿戏;有的不读书、不学习、不调研、不思考,工作提不起劲,得过且过;有的把工作当成了捞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途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工作方法老一套,仅仅满足于做个“传声筒”;有的好人主义严重,不敢硬起手腕管理,怕得罪人、怕失选票。要纠正法官在工作观上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就要下大力气培养法官对待工作的激情,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劲头,使每一个法官工作上有目标,事业上有奔头,生活上有希望。
再次,人民法官要对人民群众充满激情。人民满意是衡量和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切实达到这一标准,一是需要每一位法官切实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和理念,二是需要每一位法官从感情上正确对待当事人特别是上访群众。实践中,有些法官对当事人态度生硬、蛮横、冷漠、烦躁;有的不尊重当事人及代理人,随意训斥、挖苦。这些都反映出少数法官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我们面对的当事人,除极个别与人民为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外,绝大多数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上访群众当中除极少数无理取闹甚至别有用心者以外,大多数还是希望通过上访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我们要竭尽最大努力、穷尽一切手段,帮助他们解决纠纷和困难。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需要法官破除对情理与法理关系的错误理解,要时刻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善良和良知办理案件,通过温情司法、文明司法,把法律的严肃和温情都诠释出来,让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
要做一名对工作、对人民充满激情的法官,需要树立崇高的法官信仰,即对“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不懈的追求。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法官。他们之中,有伴随法院成长的老法官,几十年如一日,坚守着法院公平正义的防线,如一面面旗帜,展示着法院的形象;有推动法院改革与进步的中坚力量,他们年轻有为,精力旺盛,如一根根擎天玉柱,是支撑法院的栋梁;也有刚刚走进这支队伍的年轻法官,他们充满青春活力,思路开阔,如一匹匹骏马,是法院的新生力量。我敬仰我身边这些在平凡的事业中走出美丽人生的法官,我愿像他们一样,用自己毕生的精力,守护这个崇高的信仰,把自己的一生献给我的理想——作一名优秀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