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经济能力不强,文化素质不高、法律知识不足、诉讼能力较差,讨薪时困难重重,濮阳两级法院想农民工之所想、急农民工之所急,着力做好调解工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被农民工称之为“及时雨”。截止目前,濮阳两级法院共排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共计33件,其中19件处于立案审理阶段,已结18件均为调解结案;14件处于执行阶段,已结12件中有2件为执行和解。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活动开展以来,濮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开会强调要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特别是对于矛盾激化可能性大的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更要耐心做好思想疏通工作,尽力促成调解,及时有效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树立为民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设身处地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不论案件标的大小,不论案情繁简,都以真诚态度尊重、理解农民工,善待、帮助农民工,最大程度地彰显和实现司法的人民性。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开辟绿色诉讼通道,设立了农民工立案窗口,大力推行口头起诉、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休息日立案,方便农民工起诉。
四 是调解贯彻始终。濮阳两级法院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上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等,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真正做到了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
五是挖掘调解线索。案件承办人充分吃透案情,找出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症结,把握当事人感情共熔点、利益交织点、方案平衡点等,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确定调解方案,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六是换位引导调解。因案而异,在调解时做到当急则急、该缓则缓、借助外力、情理交融、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促进和睦相处、合作共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