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砍伐自己家土地里种的树也有可能入刑

  发布时间:2012-05-17 11:26:25


    2012年04月16日至2012年05月10日,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先后受理了辖区内滥伐林木案件3件,涉案人员8人,相比2011年(仅1件,涉案人员1人),近期我县滥伐林木案件呈多发趋势,有上升苗头。在这些案件中,被告人未到林业部门办理采伐证,便滥伐自己家责任田里自己种植的树木,本以为自己砍伐自己种植的树木,没什么,可是没想到隔天就被森林公安人员讯问。因此,笔者在此呼吁,广大农民朋友请谨记,在砍伐自己家责任田里种植的树木时,请及时前去林业部门办理采伐证,因为滥伐个人所有的林木10平方米至20平方米或幼树500至1000株即构成刑事案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