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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四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09-07-24 17:56:21


    清丰县人民法院注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体系,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挽救失足少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注重学校教育。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发放法律宣传册等形式,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进行法制宣讲;选取典型案件组织青少年旁听庭审,使道德观、法治观真正深入未成年人之脑、进未成年人之心。

   二,注重家庭教育。要求家长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管束的责任,加强家庭法制教育,建立以家庭帮教工作为基础的帮教工作机制。

    三,注重社会教育。积极建议有关执法机关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网络管理、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的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工作。

    四,注重庭审教育。吸收富有丰富社会经验和社会责任的爱心人士为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同审判人员一起发挥合力,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帮教工作,发挥庭审教育感化功能。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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