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营商环境

对做好法院信息调研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05-17 16:25:47


    一、法院信息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

    信息调研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能及时反映法院的工作情况及干警的精神风貌,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程度及认同感,为党政领导驾驭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研究解决法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对提高每位法官的综合素质与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也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各级法院对信息调研工作都非常重视,并把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使法院的信息调研工作不断加强和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对信息调研工作重视不足、认识不到位,没有形成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有的同志包括少数领导不能正确处理好信息调研与审判工作的关系,对信息调研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调研任务有应付了事的心态。很多同志认为写的多、写得好与自己的政治升迁和待遇无关。对信息调研工作的这种认识态度,阻碍着信息调研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信息调研质量水平偏低。近年来信息调研稿件的报送数量和采用率一直在低位徘徊,稿件理论性不强,观点不够鲜明,内容不够充实,问题分析不够深入,法理评析不够透彻,文字功底有待提高,很少有耳目一新、观点独到的精品文章。

  (三)信息调研人才紧缺。法院虽有专门的机构,但人员少,信息调研工作与上级法院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且近几年来随着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审判任务繁重,法官工作、心理压力大,为确保案件不出差错和完成任务,骨干力量便向业务庭倾斜。加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真正具备写作能力的人员少,使信息调研人才显得更为紧缺。同时,一些分布在各庭室的写作人才,他们却懒得写;一些办案多年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他们不愿意写;还有一些文字功底较差,没能力写。剩下人员寥寥无几,势单力薄,难成气候。

    (四)合力创作氛围不够浓。要完成上级安排的调研任务,必须动员整个法院的写作力量,但把任务安排到各庭室后却收效甚微。许多庭室领导认为信息调研工作是研究室的事,为了应付任务,往往把任务交给书记员后不再关心过问,不作指点,也不修改把关,时间一到便只字不动原稿上交,敷衍塞责。而年轻同志有书本理论而缺乏实践,经常网上下载资料,生搬硬套,因而撰写出来的文章质量难以保证。  

    (五)信息提供和搜集渠道不畅。信息调研要求平时全面掌握法院的工作动态,了解各项审判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多渠道获取信息,写起材料才能厚积薄发、下笔有神。而研究室人员经常忙于应付上级检查,很少时间到业务庭座谈了解情况,造成视野不宽、信息不灵,经常有思路而苦于无素材,有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业务庭素材多,但他们往往信息调研意识不强,不善于捕捉信息亮点,总认为所做的工作是份内事,没什么信息价值可言,也没有报送信息的义务。因而许多有价值的信息被他们认为很普通、很平常而错过时机、白白流失。

  二、做好法院信息调研工作的对策

  信息调研是法院领导掌握情况、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的主要渠道。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发挥以文辅政作用,对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信息调研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法院领导要像抓审判业务一样抓信息调研工作,克服重业务轻信息调研的思想。要经常关心指导信息调研工作,深入庭室与写作骨干谈心,给任务、出点子、指思路、提建议,形成浓厚的写作氛围。

    (二)强化调研硬件建设。要舍得在调研上花钱,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为调研人员配备必要的资料、图书,安排一定数量的调研经费。建立正规的图书馆、阅览室,增加学术刊物、学术书籍的数量。加强网络建设,使法院内部各庭室之间、各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使调研工作走上科技化之路。

  (三)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信息调研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写作队伍是关键。要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努力提高信息调研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选好配强队伍,挑选一些法律专业素质高、写作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信息调研队伍中,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参与承担重要工作任务,在实践中磨砺锻炼成长。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自主组织与选派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取长补短,博采众长。三是大力培养新人。组织写作基础扎实理论功底深的老同志结对帮教新同志。通过传授经验、贴身指导、修改文稿等形式,使新人尽快进入角色,熟悉业务,掌握写作技巧,多出成果。

    (四)拓宽信息来源渠道。“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没有信息来源,信息调研也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要大力拓展信息渠道,一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规定各部门应将工作中发现的信息源及时报送研究室,研究室对信息进行梳理归纳。二是建立研究室人员列席各部门会议、活动制度。规定各部门召开会议或开展各类型活动,应邀请研究室人员列席参加,记录实况。三是建立信息调研协作制度。提高各部门信息调研意识观念,增强联合协作精神,积极为研究室提供写作素材,提供翔实的数据资料。

    三、应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信息报送应及时、畅通。信息能反映法院的工作情况和法官的精神风貌,为此应及时报送有价值的信息。研究室按号统一编排,用红头打印,及时报送到各级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协及宣传部门,供上级领导和重要部门参阅,使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能够理解、认可。另外,要把有价值的各类信息、调研文章、案例上传到法院网,从而实现上下级信息共享。

    (二)调研文章要精深、忌应付,杜绝抄袭、下载,滥竽充数。调研文章立题要新颖,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应根据每人的工作性质,安排适当的调研任务,不求多,但求精、真,避免为单纯的完成任务而下载、抄袭,粗制滥造,浪费宝贵的笔墨纸张。

    (三)案例编报要有典型性、新颖性,侧重法理辨析,避免照抄照搬裁判文书。

    (四)通讯报道应具有及时性、真实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对个人采写的通讯报道,由本人报研究室,研究室要认真审查核实登记;被媒体采用后,研究室要把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本人,并定期通报,以增强干警发表文章的荣誉感,鞭策落后。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南乐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