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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三项措施确保《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12-05-17 17:01:39


    以规范政府的行政强制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为目的的《行政强制法》于今年1月1日实施后,濮阳县法院积极采取三项措施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一是开展集中研讨优化学习效果。《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是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和执行非诉执行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该院高度重视新颁法律的学习,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并对涉及法院审理、执行环节的重点法条进行讨论,分析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走访和座谈。组织法官走进行政执法机关,共同探讨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强制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催告程序和申请执行程序,指导行政机关拟制的相关法律文书格式,向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目前,已走访座谈了联系密切的8家行政单位,有5家行政机关已按新的《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各类涉及行政强制行为的行政案件审理规则。特别是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由于《行政强制法》第五章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的法定期限、催告程序及行政机关提交的材料等均与之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不一致,因此法院在受理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审查、执行,为此该院制定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施细则》,完善非诉执行案件立案、执行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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