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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四项措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2-05-21 08:52:25


     近年来,台前县法院以争创“无信访法院”为目的,抓源头,强信访,重调解,善协调,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严把案件质量关 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强化案件合议制度、审委会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办结案件每月一评查、一总结、一通报。

    二是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解决机制。在民政部设立婚姻调解委员会,在住建局设立房地产纠纷调解委员会,使部分民事纠纷无须进行诉讼程序便得以解决,体现了法院和社会力量协调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机衔接。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法庭作用 聘请辖区擅长做调解工作且社会威望高的知名人士作为社会法官,协助法庭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并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法庭、产业集聚区社会法庭等特色社会法庭,把大量的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与邻省法院法庭建立联调机制,主动与相邻的阳谷法院、东平法院、景阳冈法庭、银山法庭建立联调机制,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做到优势互补。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台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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